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科学基金会(DFG)双边合作协议,2017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德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申请人可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2. 资助强度:中方申请强度(直接费用)每项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超出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等。
3. 项目执行期: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期与指南规定不一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德方合作者应符合DFG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DFG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德(NSFC-DFG)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中德(NSFC-DFG)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4.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DFG项目(中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用中文填写中文申请书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英文申请书(见附件1)。合作双方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分别提交给NSFC和DFG。
(2)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2)。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五、新疆天文台材料受理时间
3月31日前,请及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左侧装订,签字后一式两份原件交至科技处朱翠处。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将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布
2017年底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七、科技处联系人
新疆天文台科技计划处 朱翠
电 话:0991-3689023
Email:zhucui@xao.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