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告
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已经开始,申请人可以选择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科学事业,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须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名单备案。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好的科研潜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外国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国语听、说、读、写及综合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7.天文、物理、数学、化学、光学、机械、微电子、计算机、信息、自动控制及相关专业在校本科生。
8.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直接向新疆天文台研究生部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4.外国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及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个人简历、专业学习情况以及其他材料。
6.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专家推荐书(副教授职称以上专家填写)。
三、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报名(网址:https://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
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新疆天文台研究生招生办邮箱yjszsb@xao.ac.cn。
3.资格初审:我台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将邮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按具体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4.考核和体检
(1)面试方式及时间以邮件通知为准。
(2)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思想品德等考核内容。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等方面。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外语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应用外语阅读专业文献的能力。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守信、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四、拟录取
1.我台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拟录取考生。
2.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确认等各项操作。
3.受疫情影响,请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并于10月30日前通过快递将纸质体检报告寄达研招办,体检结果电子扫描件同时发送至邮箱yjszsb@xao.ac.cn,邮件名统一为“姓名-2023年推免/直博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研招办,电话:0991-3689373,邮编:830011)
4.对拟录取的推免生,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1.获得新疆天文台组织的2022年大学生夏令营并在期间参加推免面试且通过的营员,若获得推免生资格,可直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14430中国科学院大学—166新疆天文台”和报考专业,按照要求完成网报及相关接收程序。
2.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3.本公告如有与国家或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主管单位最新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0166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老师
邮 箱:yjszsb@xao.ac.cn
联系电话: 0991-3689373
传 真:0991-3838628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830011)
网 址: http://www.xao.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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